2011年10月7日 星期五
[惡搞影片] 油麗大家樂之帶狗男女
油麗大家樂之帶狗男女一
油麗大家樂之帶狗男女二
帶狗男女強行帶狗入大家樂
新聞報道
帶狗入內被報 男女與大家樂職員爭執 (蘋果動新聞) 2011-10-08
被拒帶狗入店 男女喪鬧大家樂職員 (蘋果日報) 2011-10-08
有網友昨日在Youtube,上載了一條名為「油麗大家樂之帶狗男女」,講述一對帶著狗的男女,因不滿大家樂職員要求他們離開,而與職員發生爭執。
網友指事發地點在油塘油麗邨的大家樂。片段可見,一對以嬰兒車推著愛犬的男女,不滿大家樂一名職員,因他們帶犬入內,而先後兩次報警。
其中女子更大聲說,不滿該女職員「大細超」,其他客人帶狗入內她不理,偏偏要針對他們,又多次罵該名女職員做「肥婆」。其後一名商場職員前來了解,男子大聲向他說:「你邊位呀?關你咩事呀?」、「你冇資格幫。」
其後,該男子發悔氣表示:「等我拖隻狗入去,等你打999。」大家樂女職員表示,是因為有客人投訴,所以她才報警,女子聞言後即大聲說:「冇客人投訴,只係佢(女職員)玩嘢。」其後雙方一直僵持。
硬闖大家樂 「狗男女」獻醜 (東方日報) 2011-10-09 / 帶狗男女大鬧大家樂 (太陽日報) 2011-10-09
一對男女欲帶狗光顧一連鎖式快餐店,遭店員阻止,二人繼而向店員破口大鬧,有人不值該二人所為,把片段放上網,網民批評該對男女「無理取鬧」、「名副其實嘅狗男女」、「不知所謂」。愛護動物協會表示,狗主要有公德心,顧及其他人感受,不應帶狗隻到食肆。
該片上載到短片分享網站YouTube,名為「油麗大家樂之帶狗男女」,片長九分多鐘,內容大致是該對男女之前曾兩次帶狗到該大家樂,職員均報警處理,二人質疑為何其他人帶狗入店內,職員卻無理會。
片段可見有男子向大家樂職員說:「我帶狗你就打三條九!」而推着狗車的女人接着說:「人哋帶狗你唔打三條九?」當大家樂的經理加入調解,女子向經理說:「你知唔知咩事啊當日?唔知唔好插口啦!」
捉住經理鬧足一個鐘
稍後,商場保安員也到場了解,男子則稱:「關你咩事先?……要公平公正公開,黑箱作業啊?」女子又說:「你無資格幫,呢條肥婆好衰!」男子續稱:「咁叻打三條九,點解依家唔打?」職員稱是因接獲客人投訴,男子回應說:「我依家拖隻狗,等你打三條九!」
女子又說:「打兩次三條九,喺度玩嘢,第二個帶狗入去你唔出聲,一係你一視同仁趕狗!」她向保安員表示:「你講句公道,做咩要針對我?」女子最後說:「無人投訴,次次都係你投訴!」
拍片人留言稱:「佢哋仲要日日捉住個經理鬧足一個鐘,嗰日十點幾,搞到冇人敢幫襯!」有網民則引述《食物業規例》,「任何人不得將狗隻帶進任何食物業處所內。任何從事食物業的人不得明知而容受或准許狗隻在任何食物業處所內出現。」其他網民表示:「香港硬係咁多無理取鬧嘅人」、「真係名副其實嘅狗男女」、「不知所謂,養狗嘅人外出其實應該保持低調,以唔影響他人為己任、依家竟然仲聲大夾惡」。愛護動物協會發言人說,大家都知食肆不准帶狗入內,狗主一定要遵守法例,要有公德心,顧及其他人感受。
帶狗女子 (左)因被拒進入大家樂店內,向職員破口大鬧。
男女攜狗強闖大家樂 疑人狗共用餐具 曾被投訴報警 (明報) 2011-10-09
食環署規定不准攜狗進入食肆範圍,否則即屬違法。一對「帶狗男女」日前公然挑戰法紀,以嬰兒車載着愛犬企圖進入油塘油麗商場的大家樂快餐店,被職員勸阻後情緒激動破口大罵,報稱受到針對、飽受委屈,揚言「我日日都嚟」,職員捱罵後萬分無奈。據悉,曾有食客目睹男女與狗共用餐具進食,認為有欠衛生而投訴,最終召警員到場。
《食物業規例》第10B條規定,除導盲犬或執勤中的警犬,任何人明知而容許或准許狗隻在食物業處所內出現,即屬違法,最高罰款為1萬元及監禁6個月。食環署發言人表示,市民如見狗隻在食肆內,可致電2868 0000投訴。有動物組織認為法例或有修訂需要,但愛犬者亦應遵守法例。
食署:可致電投訴
有市民前日把兩段名為「油麗大家樂之帶狗男女」的短片放到YouTube網站,惹來網民熱烈討論。短片中可見一對男女推着載着狗的嬰兒車,在油塘商場的大家樂快餐店門外,前後大罵近14分鐘,指摘職員阻止他們帶狗入內光顧,又質疑店方見到其他帶狗人士並無驅趕,聲稱是「你玩嘢、針對我」。
事發時有不少街坊圍觀,其中女子指罵快餐店經理為「肥婆」,責怪對方日前兩度報警趕客,經理則委屈地稱「有客人投訴」,不能坐視不理,並解釋不能攜狗入內,否則店方會被檢控。該對帶狗男女愈說愈激動,多次稱知道誰是店方高層,揚言「我日日都嚟,你避我唔到㗎」;又語帶挑釁﹕「等我拖隻狗入去,等你打 999(報警)。」隨即強行把載着狗的嬰兒車推進店內坐下,但短片沒有拍到事件如何了結。
本報記者昨日到事發的快餐店採訪,發現店門前已掛有「保障公眾健康,請勿攜帶寵物內進」的告示,職員承認曾有顧客企圖帶狗入店,但不願多言。
職員干涉被罵
有商場人員表示,該對男女把愛犬視為子女,事源上周四(本月6日)該對中年男女帶犬進入大家樂,其間把狗抱出,人狗共用餐具吃早餐,惹來食客側目投訴,職員干涉時被罵,最終驚動警員到場。
警方發言人證實,上周四早上11時許接獲店方報案,指53歲姓林男顧客攜狗進店,雙方爭執,經警員調停後,客人願意帶狗坐到不騷擾客人的位置,警方例作糾紛處理,無人被捕。
食客多贊成餐廳「禁狗」 (明報) 2011-10-09
目前本港法例禁止狗隻進入食肆範圍,廚房或食物室均禁止活禽鳥和貓等寵物,只有活海鮮或新鮮糧食店內的活家禽除外。換言之,貓或其他寵物雖不能到廚房,但可留在舖面。關注動物心協會成員Gloria指出,不少愛犬者認為食肆只有「禁狗令」是不合理,亦曾提出檢討,但未獲當局接納。由於立例已生效,市民應該遵守,以免受罰。在大家樂鬧事的「帶狗男女」被指與愛犬共用店內餐具,Gloria認為此舉不太衛生,絕不贊成。
昨日光顧事發大家樂的食客莊小姐稱,並不是每個人都愛狗,若見有狗使用餐廳食具,難免想﹕「狗用過,之後會否輪到我用?」感覺惡心,不能接受,故贊成禁攜狗進入食肆。本身養貓的曾小姐同意帶寵物入食肆是不對,「會有安全問題,唔知會唔會亂跳或失控抓傷人」,故主人應該自律。
網民批帶狗男女「聲大夾惡」
網民普遍批評「帶狗男女」,更張貼出有關法例,直指有人「犯了法仲聲大夾惡」,而拍片者亦說﹕「佢哋仲要日日捉住個經理鬧足一個鐘……攪到冇人敢幫襯!」
油麗商場大家樂快餐店門前,有指示牌列明顧客不准帶狗等寵物進入店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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